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2024年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给予配套支持。
二、支持强度和方式
1.对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给予国家资助金额的20%且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2.对于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给予广东省资助金额的20%且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3.对于获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给予市资助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以下项目之一并在宝安区实施:
(1)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的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2)申报单位牵头承担立项的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3.上年度获得的国家、省、市资助资金已实际到账。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2024年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时限
系统预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22日;
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23日;
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