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号);
(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9]26号);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
二、认定及申请条件
(一)受影响企业认定条件
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市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
1、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2、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三、申请时限
(一)受影响企业认定
符合“受影响企业”条件的企业向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限: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失业保险费返还
“受影响企业”经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认定后,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限:2019年5月5日—2020年12月31日
问题解答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的要求,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的条件为:
(1)申请企业为经我市各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还需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
整和环保政策、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社保系统自动识别的,停保时会让企业选择员工是本人意愿离职还是非本人意愿,非本人意愿的可以领失业金,这些算进裁员率),不属于“僵尸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条件。
二.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返还标准按申请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再乘以6个月予以返还。即按当前失业保险金1980元计算,1个年平均参保人数为100人的企业,可申请返还的失业保险费为:100*1980*6=1188000元
三.如何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答:当前社保单位服务网页正在抓紧开发“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功能,待该申报功能开放后,经认定的受影响企业可直接在社保单位服务网页提出申请,无需提交资料。开放网上申报前,可向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失业窗口(暂时仅在宝安分局大厅受理)申请,提交:
1、《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3、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5、企业正常缴交社保费用银行账号(验原件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企业有多个单位扣款账号时提供)
四.享受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还能申请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吗?
答: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和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不能同时享受,若企业同时符合企业稳岗补贴和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时,企业稳岗补贴金额尚未发放的,企业稳岗补贴将不予发放;
(2)在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时,企业稳岗补贴金额已发放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将抵扣企业稳岗补贴金额后再发放。
五.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可以每年申请吗?
答:粤人社规【2019】12号文件执行到2020年底,在政策执行期间,受影响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
六.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后,何时发放到账?
答: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后,市社保局将按文件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期满后,由市财务委根据市社保局审定的返还企业名单和返还失业保险费金额,拨付费用。具体发放时间待后续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