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科研机构、企业:
根据《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我局就“金融服务保障类(科技金融)”“科研机构、企业开展项目攻关资助类”项目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操作规程》《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操作规程》《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操作规程》,现开展项目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一)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扶持;
(二)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
(三)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
二、申请途径
(一)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扶持,申请企业须先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通过“科技金融评级申请”进行评级备案(备案时间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批贷款后的3个月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得贷款备案并正常还款后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扶持”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申请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其他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时间、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注意事项等详见相关操作规程。请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业按相关操作规程申报。
三、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我局将结合项目申报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集中审核,请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业尽快申报。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操作规程
2.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操作规程
3.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操作规程
4.深圳市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贴息贴保扶持申请书
5.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申请书
6.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申请书及推广使用报告提纲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