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所属地市/省直 | |
企业地址 | |
主营业务 | |
申请 类别及金额 (在□内划“√”,保留一位小数) |
□外资新项目奖励 金额 万元 □外资增资项目奖励 金额 万元 |
经审核, 符合《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深圳申报指南》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整。现予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 ) |
|
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名称 | |||
申请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单位依法注册,具备申报资格; 2.本次申报 个项目,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3.本次申报的奖励类别、具体金额属实; 4.本次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6.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7.承诺自获奖后5年内不减资、不撤资、不转内资(上市公司公开市场交易的情形除外); 8.新增资金投入到具体的建设或经营项目中的具体时间为 (时间在获奖励资金到位之日算起一年内); 9.承诺本单位外资最终实际来源地(追溯)非境内注册企业或自然人。 本单位自愿承担因申报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愿意配合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提供有关材料。 申请单位授权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银行账户账号 | 银行账户名 |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行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联系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