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加快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年度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之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项目经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现下达2014年度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之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项目资助计划(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项目合计4个,安排资助资金3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二、各受资助单位须按规定开设资金监管专户,保证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接受市财政委、市经贸信息委的监管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
三、各受资助单位须与市经贸信息委签订资助资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使用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提交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度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之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项目资助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