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 咨询服务、人才认定、贷款贴息、国家标准、贯标等政府补贴项目申报!

  • 深圳市政府补贴
  • 专精特新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服务项目

最新通告

  当前位置: 主页 > 118bet金博宝
关于2022年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项目配套支持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8〕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项目配套申请,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内容
 
  对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部和广东省科技厅设立的科技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无偿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配套资助资金的比例如下:
 
  (一)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含申报指南、项目或课题任务书和合同等)有明确配套资助金额或比例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有配套资助要求,未明确配套金额或比例的,地方配套比例不超过1:1,且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对于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核拨的高校、科研机构及民间非盈利组织,项目经费自筹部分不设强制性要求;
 
  (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没有配套资助要求,但项目申报单位有自筹资金的,可按照不超过国家或省拨资金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配套资助资金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
 
  (四)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有相关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
 
  (三)申请配套资助的立项项目,国家和广东省财政资助应当拨付到位,且资金到账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同一批次上级财政资助只能申报一次配套资助;
 
  (五)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工业设计创新攻关| 企业技术改造|深圳高新区企业培育项目| 深圳市专精特新|留学人员创业补贴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扫描微信,掌握更多资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