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给予2014年物流博览会参展商展位费财政补贴的复函》(深财建函[2014]2831号)的规定,现将接受2014年物博会参展商展位费补贴的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2014年度物流博览会参展商展位费财政补贴明细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6日止。若对上述企业取得财政资助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委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附件:2014年度物流博览会参展商展位费财政补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