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和市政府令229号《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有关人才安居政策的规定,截至2014年10月22 日,我局完成了2014年第二批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的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53473位人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及网址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员工,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新引进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深圳市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三、发放补贴时间
本次租房补贴发放,申请续发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至9月。新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9月,人才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人才证书取得时间晚于2014年1月的,起算时间为上述材料最后的时间。
申请人年龄条件以2014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四、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 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五、特别提示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在公示期间,到市租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一楼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2014年第二批次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