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根据《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办法》(粤人发〔2003〕229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4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主要为我市1990至2000年享受按月发放国务院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特贴人员”,参考名单见附件5)。
二、考核要求
(一)做好特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按时完 成2014年度特贴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按要求将本单位特贴人员2014年度考核情况综合汇总到附件1和附件2表格。考核工作由特贴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组织实施,其中已离退休的特贴人员可不参加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情况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 次。已离退休的特贴人员,在附件2“考核情况”栏注明“退休”字样及退休时间。
(二)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14年度本单位特贴人员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一年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的情况,以及承担国家和省重要科研项目及课题情况,并按要求汇总填写附件3。
(三)各单位要对照我局提供的1990至2000年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参考名单进行认真核对,有自 然减员或其它变动情况的,要如实填写附件4(无变动情况的,无需填报附件4)。我局将通过社保系统进行复查,凡因漏报、错报造成津贴发放失误的,要追究有 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有关事项
为保证2014年度特殊津贴正常发放,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附件相关表格报送至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12室)。若报送电子版,须将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电子表格扫描件发送至szjtff@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度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及变动情况统计表
5.1990至2000年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参考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