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深发〔2011〕9号)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2〕2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
现将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第三批评审确认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 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公众 假日除外);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 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被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确有问题并确认未达到评审标准的申请人,取消其获选资格。
附件: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第三批评审确认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