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
接市发改委通知,现公开征集“十三五”重大项目。
“十三五”重大项目指“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续建、新开工或开展前期工作的且投资规模较大、对本辖区、本行业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应达到1亿元以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请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登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点击首页“快速通道”栏下方的“深圳 市重大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后再点击“深圳市“十三五”重大项目申报”,进行填报。市发改委将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分类筛选,将符合条件的 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纳入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十三五”重大项目的通知
前海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深发改函〔2015〕768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十三五”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
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和动力,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十三五”重大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十三五”重大项目主要指“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续建、新开工或开展前期工作的且投资规模较大、对本辖区、本行业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申请列入“十三五”重大项目总投资原则应达1亿元以上,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深圳 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已经或正在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等的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二)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产业项目。
(三)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四)有利于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民生项目。
(五)有利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能源供应的环境资源项目。
(六)列入中央、省以及我市重点区域的重大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七)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列入“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分类
“十三五”重大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重大续建项目、重大新建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
(一)重大续建项目。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工、2016年至2020年继续实施建设的项目。
(二)重大新建项目。2016年至2020年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重大前期项目。“十三五”期间开展规划培育和前期报批等工作、2020年12月3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登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点击首页“快速通道”栏下方的 “深圳市重大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后再点击“深圳市“十三五”重大项目申报”,具体填写流程可查看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起至5月29日(星期五)。
五、工作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十三五”重大项目储备库,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分类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并根据宏观政策、经济运行和项目进
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滚动推进。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纳入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
(二)各区(新区)、各部门负责将该通知转发至本辖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并组织各项目单位及时做好“十三五”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三)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十三五”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梳理筛选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