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区孵化载体的运营监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组织对区级孵化载体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1年以前认定的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孵化载体建设情况、总产值增长情况、科技资源整合情况、引进优质企业或项目情况、孵化服务落实情况、新增毕业企业情况。
(二)入驻企业发展情况:入驻企业运营情况、营收增长情况、科技研发情况、获得投融资情况。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60及以上)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孵化载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申请2022年度区级孵化载体资助的资格。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单位,取消其区级孵化载体资格,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运营的孵化载体认定申请。
四、注意及限制事项
(一)本次考核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受限名单的,不予受理本次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五、受理时间及时间
(一)受理项目:2021年龙华区孵化载体考核项目,通过“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考核)”栏目进行受理。
(二)受理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5日(截至18:00)。
六、考核申报方式
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需先登录龙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apply.szlhq.gov.cn:9999/)。请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并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申报时需对应各项目的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3537794090)或者添加QQ群(QQ群号639961322)进行咨询。
七、考核程序
申请人网上提交考核资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受理—申请人报送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公示—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发布。
八、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九、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36095。
附件:1.2021年之前认定的龙华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名单
2.深圳市龙华区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