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2〕48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年度及2023年2月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我区将对辖区内准四上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受理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的入库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2年年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二、入库申报及核查方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调查单位,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街道提交申报材料;
(2)各街道对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样本单位进行核查。
三、所需材料
(一)初步核查所需资料清单(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3、《南山区准四上企业核查表》(附件1);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二)初步核查后,基本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需继续提供入库申报资料清单
6、参照《统计专业划分及入库标准一览表》(附件2)填写《南山区企业统计入库申请》(附件3);
7、《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4);
8、工业企业需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和《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说明》、《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规下升规上”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委外加工企业还需提供《工业企业委托加工说明》、委外加工合同以及加工费发票凭证;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相关样表见附件5);
9、服务业企业需提供《服务业企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附件6);
10、批零业企业需提供《批零企业销售情况说明》(附件7);
11、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进度单。
四、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及入库资料准备工作,对于不按相关要求填报报表和提供资料的单位,我局将按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深圳市南山区统计局
2022年10月10日
企业所属街道联系方式:
南头街道 左小燕 86963854 13717139470;李娇艳 26465176 18611559093
南山街道 叶丽珠 86712753 15999609174;关文浩 86574913 18620684061
西丽街道 王定艳 26406447 15319304526;王晓鹏 26730043 13113666807
沙河街道 王熙晶 33385287 18934872214;王诗琪 26402795 18927046183
蛇口街道 黄 凯 86547431 13076112096;杨萌青 26853111 18123755181
招商街道 梁瑞全 86540729 13922894442;谭春浩 88277064 15718472217
粤海街道 阮浩杰 33385452 15766393540;吴钦城 26403923 13570561801
桃源街道 王碧莲 26643146 15989579745;张建华 86709225 13902484244
附件:
统计专业划分及入库标准一览表(供申请入库一套表系统的企业自测) |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 | 大类 | 统计专业 | 入库规模标准 | 入库的其他审核条件 |
A 农、林、牧、渔业 | 农业(非一套表专业) | |||
B 采矿业 | 工业 | 年营收2000万以上 | 1、自有工厂生产(工厂非独立法人)或满足条件的委外加工(自购原材料、支付加工费等,详见《委外加工说明》);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行业分类应为制造行业;3、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应含“生产”或“制造”字样。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建筑业 | 无 | 1、注册地在南山;2、有建筑业资质(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资质除外);3、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前两项需含施工、安装等,不应含设计、销售等字样。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51 批发业 | 商业 | 年营收2000万以上 | |
52 零售业 | 年营收500万以上 | 1、零售指销售对象为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行为。用于生产的销售活动无论数量多少均为批发;2、既没有实体店也没有网络销售的企业,不能列为零售。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2000万以上 |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6%税率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需大于50%;2、纳税申报表的行业应与申报入库行业相对应。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商业 | 年营收200万以上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2000万以上 |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6%税率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需大于50%;2、纳税申报表的行业应与申报入库行业相对应。 | |
J 金融业 | 金融业(非一套表专业) | |||
K 房地产业 | 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房地产业 | 无 | 1、企业需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前三项含“房地产开发”字样;2、在南山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其他(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 | 服务业 | 年营收1000万以上 |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6%税率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需大于50%;2、纳税申报表的行业应与申报入库行业相对应。3、类金融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均不列入服务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1000万以上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1000万以上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2000万以上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500万以上 | ||
P 教育 | 服务业 | 年营收1000万以上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84 卫生 | 服务业 | 年营收2000万以上 | |
85 社会工作 | 服务业 | 年营收500万以上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服务业 | 年营收500万以上 | ||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非营利性服务业,暂未列入一套表系统 | |||
T 国际组织 | ||||
说明: | ||||
1、入库审核流程:一套表系统入库申请由区统计局初审后通过系统上报,市局、省局、国家局层层复核,最终审核权以及最终解释权都在国家统计局。 | ||||
2、入库的经营规模标准,证明材料应为近期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者缺一不可,且数据需一致。近期报表未达规模标准但预测年底可达标的,需提供达到标准的报表方为有效。 | ||||
3、入库的其他审核条件:依据国家统计局明文要求及往年审核情况。为确保新入库企业的行业分类准确,不排除国家局会临时增加其他审核条件,并可能导致以下结果:1退回申请,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后重新申请;2退回申请,建议转至其他专业重新申请;3经审核不符合一套表入库标准,不能入库。 | ||||
4、固定投资统计是对投资项目的统计,按项目填报报表,与企业的行业分类无关,故未在本表中列出。 | ||||
5、科技报表报送范围:1、工业:全部在库企业;2、建筑业:一级以上资质入库的企业;3、服务业:O、P门类非全部,其余门类全部企业,以报表系统的设置为准。 | ||||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完整版可在国家统计局或其他网站查阅,它包含了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的行业细分类别及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