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行业二级节点,促进行业内产业链价值链关联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现组织开展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该项目在宝安区内建设实施并通过验收;
(四)二级节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
(五)项目实施年度:2020年及以后。
二、补贴标准
对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二级节点建设项目,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1:1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相关说明:
(一)对获得奖励后再获得更高级别资助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二)“各级财政资助”是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给予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
(五)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一12月15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一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