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委就《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3年5月14日,共收到8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摘要如下。
一、建议一
建议在措施第2项鼓励虚拟电厂关键设备规模化量产中增加“核心软/硬件自主可控”的要求,如采用国产化计算芯片、自主研发软件模块等,符合关键设备自主可控相关的国家信创政策要求。
采纳情况:采纳。
二、建议二
深圳市已投产300多项光伏项目,多为分布式光伏,因此,建议在措施第6项提升分布式光伏应用水平中增加“已建成光伏项目有条件经过智能化改造可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的也应接入”。
采纳情况:采纳。
三、建议三
建议在措施第7项提升建筑楼宇响应能力中包含终端改造模式,将原措施内容调整为“鼓励建筑楼宇结合终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积极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以覆盖在智能化改造过程中预算足够,利用自有出资建设的情况。
采纳情况:采纳。
四、建议四
目前4G及其他类型基站占比仍然较高,因此,建议将措施第9项加快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中的“5G基站”与第十项支持加装智能控制终端中的“5G通信基站”均改为“通信基站”,体现措施对目前具备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潜力的通信基站设施和后续新类型通信基站的覆盖。
采纳情况:采纳。
五、建议五
建议将措施第10项支持加装智能控制终端中的“边缘控制终端”调整为“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与前文措施中的终端名称对应,统一措施中关于控制终端的描述。
采纳情况:采纳。
六、建议六
建议在措施第11项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中增加“鼓励负荷聚合商直接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平台进行资源聚合管理”的情况,并可根据接入平台的软硬件实际投资比例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
采纳情况:采纳。
七、建议七
建议将措施第7项“梳理形成大型公共建筑资源库,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开展智能化改造”调整为“梳理形成大型公共建筑资源库,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开展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后可以实现用电设备的远程控制能力,特别是空调设备调节能力,实现削峰填谷
采纳情况:采纳。
八、建议八
建议将措施第12项“明确用户参与机制、设备接入要求、组织和交易结算规则。”调整为“明确用户参与机制、设备接入要求、准入门槛、应用场景、组织模式和交易结算规则”,完善调节规则。
采纳情况:采纳。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