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相关文件精神,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创投资助奖励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单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初创企业,经评定后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在2022年1月1日以后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单轮投资,且该笔投资经费在申报本项目之日前已实际到账,已获得该项目奖励的投资经费不予重复资助。
3.企业注册时间至本项目申报之日在5年以内(含5年)。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创投资助奖励”,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13日;
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4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需提供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银行开户证明(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需验原件,其他无须验原件)。
3.提供与创投机构签订的投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需验原件)。
4.提供创投机构投资资金的到账证明及有关票据(需验原件)。
5.提供完成商事股权信息登记或股份登记有关证明文件(需验原件)。
6.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二)其他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