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加快集聚高端紧缺人才,服务“双区”建设战略,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公开受理“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租房补贴申请,相关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周六、日)。
(二)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受理时间内自行登录“南山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 ”(https://talent.szns.gov.cn/),按要求进行申请。申请人的身份(婚姻)证明材料、工作信息证明材料、在深租房证明材料、租房补贴申请表等申报材料需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核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上传至系统。
受理期限截止,区住房建设局、人才工作局将对提交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发放金额。申请人若未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或者未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受理对象:根据《“南山领航卡”管理办法》申领“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的A卡持卡人、B卡持卡人。
(二)受理条件(同时符合)
1.持有“南山领航卡”,且“南山领航卡”于2022年1-12月期间处于有效月份的(“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申请人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补租、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贴标准
(一)“南山领航卡”A卡:5000元/月;
(二)“南山领航卡”B卡:3000元/月。
四、补贴期限
经审核且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本次发放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月份且“南山领航卡”处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补贴。
五、重要提示
(一)租房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发现存在虚报瞒报等违规申领租房补贴情形的,停发补贴,且不符合发放条件期间取得的补贴应予退还。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及其创办企业或组织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住房住建局:26099907、26493118、26013209;区人才工作局:26455435;技术支持:13760310217。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加快集聚高端紧缺人才,服务“双区”建设战略,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公开受理“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租房补贴申请,相关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周六、日)。
(二)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受理时间内自行登录“南山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 ”(https://talent.szns.gov.cn/),按要求进行申请。申请人的身份(婚姻)证明材料、工作信息证明材料、在深租房证明材料、租房补贴申请表等申报材料需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核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上传至系统。
受理期限截止,区住房建设局、人才工作局将对提交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发放金额。申请人若未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或者未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受理对象:根据《“南山领航卡”管理办法》申领“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的A卡持卡人、B卡持卡人。
(二)受理条件(同时符合)
1.持有“南山领航卡”,且“南山领航卡”于2022年1-12月期间处于有效月份的(“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申请人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补租、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贴标准
(一)“南山领航卡”A卡:5000元/月;
(二)“南山领航卡”B卡:3000元/月。
四、补贴期限
经审核且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本次发放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月份且“南山领航卡”处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补贴。
五、重要提示
(一)租房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发现存在虚报瞒报等违规申领租房补贴情形的,停发补贴,且不符合发放条件期间取得的补贴应予退还。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及其创办企业或组织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住房住建局:26099907、26493118、26013209;区人才工作局:26455435;技术支持:13760310217。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婚姻状况 | 移动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配偶姓名 | 移动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未成年子女姓名1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未成年子女姓名2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移动电话 | ||||
申请类别 | 新申请£ 续发£ | ||||
“南山领航卡” | “南山领航卡”级别 | A£ B£ | “南山领航卡” 卡号 | ||
开户行 | 收款银行账号 | ||||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是否有自有住房 | 是£ 否£ | ||||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是否享受过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或购房补贴 | 是£ 否£ | ||||
申请人是否正在享受本市其他租房补贴 | 是£ 否£ | ||||
本人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如存在虚报瞒报等违规申领租房补贴情形的,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申请人 单位意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需由单位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彩色扫描件):
1.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正反面);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
3.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社保证明(①退休返聘、外籍或港澳台人员无须提供社保证明;②“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打印方式:电脑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选择“特色应用”——选择“纳税清单打印(深圳)”——确认“税款所属期”(2022年1-12月)——选择“下载”);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社保网上服务:(https://sipub.sz.gov.cn/hspms/)→登录后左上角【查询服务】→【表单下载】→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4.个人承租市场房源的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