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联合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的联合实验室,经评定后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是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2022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
(三)联合实验室为上两年度内成立,已建立如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架构等完整的管理体系,与共建单位之间在人才培养、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领域已开展一年以上的实质性合作。
(四)申报单位已与教育部双一流大学、深圳本地高校签订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项目研发方向、研发内容、研发人员以及场地投入、 归属等,且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
(五)申报单位投入到该联合实验室的费用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在政策直达的“申报中”找到“联合实验室”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注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月19日;
申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提交纸质材料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月20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