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领航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南府规〔202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南山领航卡”名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二、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可选择以下类别申报。
(一)骨干企业
1.主营业务属于深圳市“20+8”产业集群的企业,且2023年度纳入南山区核算产值(营收)达到1亿元及以上,同时研发投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主营业务不属于深圳市“20+8”产业集群的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且2023年度纳入南山区核算产值(营收)达到10亿元及以上。
(二)成长型企业
1.主营业务属于深圳市“20+8”产业集群的科技型企业可按本类别的其中一个子类申请名额。
(1)科研型企业
1)院士、国家重大引才工程入选专家(任期内)创办的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高管,且为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2)拥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南山区顶尖人才创业团队、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企业,且团队在协议期内。
3)2022年以来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且为第一完成单位的。
4)2022年以来承担国家或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
(2)初创企业
1)2019年以来成立的企业,累计融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有市属、区属国有基金投资的,或港澳居民创业的,累计融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2)2019年以来成立的企业,且获得清科集团2023年度“中国创业投资机构100强”前10名的机构投资。
3)2021年以来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的企业、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获奖的企业、创新南山“创业之星”总决赛获奖的企业。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经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上市及拟上市企业
在境内A股、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已上市企业,或已完成辅导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企业(不含房地产、烟草、高尔夫等行业企业)。
(三)人才专项
1.西丽湖国际人才
(1)在海外获得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高级职务的人才,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2)掌握领先科技技术的创业人才,一般应当取得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3)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担任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人才(可以是博士后,连续工作3年以上),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2.高校院所
区内高校院所。
3.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
纳入各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
4.科技服务机构
(1)2023年度纳入南山区核算产值(营收)达到3000万元,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 、科技金融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服务机构。
(2)获南山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
5.重点引才平台
区内重点引才平台。
6.其他类别
2023年南山区“十大创新工匠”获奖者所在单位。
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异常经营名录内。
(二)在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活动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
(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山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在系统进行提交申报。
(二)材料审核。区人才工作局对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及申请人需配合业务审核部门补充或完善申报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确定名额。区人才工作局依照有关程序确定各单位具体名额,并在申报系统中反馈。
五、其他事项
(一)属于“20+8”产业集群的用人单位可优先选择第一类进行申报,若不满足条件要求的,可通过其他类别申报。用人单位同时满足以上多个类别条件的,除第三类人才专项中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西丽湖国际人才可与其他类别同时申报外,仅可选取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查实用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区人才工作局按规定终止其相关服务,视情况追回其所获得的资金。该用人单位5年内不得参加人才奖项评选或者享受本区人才优惠政策和资金资助。
(三)深圳市“20+8”产业集群是指:
1.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新一代电子信息:1)网络与通信 2)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3)超高清视频显示 4)智能终端 5)智能传感器
数字与时尚:6)软件与信息服务 7)人工智能
8)数字创意 9)现代时尚
高端装备:10)高端装备与仪器 11)低空经济与空天
12)机器人
绿色低碳:13)新能源 14)安全节能环保 15)智能网联汽车
新材料:16)高性能材料
生物医药与健康:17)生物医药 18)高端医疗器械
19)大健康
海洋经济:20)海洋
2.未来产业
1)合成生物
2)光载信息
3)智能机器人
4)细胞与基因
5)脑科学与脑机工程
6)深地深海
7)量子信息
8)前沿新材料
受理部门:深圳市南山区人才工作局
系统网址:https://talent.szns.gov.cn/
咨询电话:0755-26455435
技术支持电话:17688920122
深圳市南山区人才工作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度“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材料
一、骨干企业
1-1“20+8”产业集群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申报单位上年度(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含附表,其中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需为2000万元及以上。由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其他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1-2非“20+8”产业集群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其他 |
二、成长型企业
2-1-1科研型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2022年以来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证书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2022年以来承担国家或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协议书、立项书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6 | ①有效期内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南山区顶尖人才创业团队、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合同书或相关证明 ②如属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南山区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股权证明文件(团队成员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30%)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7 | 其他 |
2-1-2初创企业
(1)市场认可的初创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投资协议书和银行入账单等融资情况证明材料。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其他 |
(2)创赛获奖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相关大赛获奖证明。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其他 |
2-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其他 |
2-3上市及拟上市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其他 |
三、人才专项
3-1西丽湖国际人才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填报后形成表格,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人才信息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其他 |
3-2高校院所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填报后形成表格,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其他 |
3-3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教学量证明材料。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其他 |
3-4科技服务机构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其他 |
3-5重大引才平台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其他 |
3-6其他类别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南山领航卡”名额分配申报表 | 填报后形成表格,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其他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附件2
“南山领航卡”申请人2023年度评价指标
(企业类)
序号 | 指标类别 | 指标内容 | 分值上限 | 备注 |
1 | 基础条件(20) | 2023年度应税薪资:A卡申请人应达到100万元,B卡申请人应达到40万元 | 20 | 此项反映人才的市场认可度,为必要条件;以科研型企业(限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初创企业类别申报的不受此限制,自动积20分。 |
2 | 科技创新业绩(35) | 2021年以来,所研发产品或科技服务成果为单位产生较大经济贡献 | 10 | 单位自主评价,列明产品名称,销售额情况。 |
3 | 2021年以来,所研发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 5 | 单位自主评价,需列明产品名称,市场份额情况。 | |
4 | 2021年以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项1分 | 5 | 申请人须为发明人。 | |
5 | 突破“卡脖子”技术,所研发产品能填补国内空白 | 5 | 单位自主评价,说明具体技术和产品情况。 | |
6 | 获得科技奖项:每个国家级奖项5分,每个省部级奖项3分,每个市级奖项1分 | 5 | 提供获奖证书。 | |
7 | 作为核心成员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已结题:每个国家级项目4分,每个省部级项目2分,每个市级项目1分 | 5 | 立项文件、验收文件关键页。 | |
8 | 产业发展业绩(25) | 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利润、营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 25 | 单位自主评价,列明具体数据。 |
9 | 人才培养业绩(10) | 在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 10 | 单位自主评价,列明具体业绩。 |
10 | 产学研合作业绩(5) | 在与高校院所进行研发合作、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 5 | 单位自主评价,列明人才所承担的职责及具体业绩。 |
11 | 个人能力(5) | 获得全球知名高校、“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博士学位得5分,获得全球知名高校、“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硕士学位得3分 | 5 | 全球知名高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最新公布)。 |
备注:
1.单位推荐的人才自评分应达到60分以上。
2.以“成长型企业”类别申报名额的单位,所推荐人才须为科技类人才。
3.以“骨干企业”类别申报名额的单位,所推荐人才须为科技、设计、工程领域人才。
4.上述第2、3点所指类别外的其他类别用人单位,所推荐人才中,科技、设计、工程领域人才的比例不能低于80%。
附件3
“南山领航卡”申请人2023年度评价指标
(高校院所类)
序号 | 指标类别 | 指标内容 | 分值上限 | 备注 |
1 | 基础条件(15) | 获得全球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者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15 | 1.反映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基础工作能力,为必要条件。 2.全球知名高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最新公布)。 |
2 | 科技创新业绩(65) | 在本领域、本专业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达到鹏城特聘岗人才或相当水平 | 40 | 单位自主评价,出具本单位评审机构的专业评价意见。 |
3 | 2021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论著论文,每篇1分 | 5 | 提供论文名录。 | |
4 | 2021年以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项1分 | 5 | 申请人须为发明人。 | |
5 | 突破“卡脖子”技术 | 5 | 单位自主评价,说明具体情况。 | |
6 | 2021年以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并已结题,每项目1分 | 5 | 立项文件、验收文件关键页、申请人姓名页。 | |
7 | 2021年以来,获得科技奖项:每个国家级奖项5分,每个省部级奖项3分 | 5 | 提供获奖证书。 | |
8 | 产学研合作业绩 (10) | 在与企业研发合作、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 10 | 单位自主评价,说明人才在合作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及取得的业绩。 |
9 | 人才培养业绩(10) | 在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 10 | 单位自主评价,说明申请人所带领团队、所培养人才产生的具体业绩。 |
备注:单位推荐的人才自评分应达到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