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度深圳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资助计划在我委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www.szjmxxw.gov.cn),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6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6年深圳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资助计划公示表
2. 2016年深圳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资助计划公示表
3. 2016年深圳市服务贸易示范项目资助计划公示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