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内容
2024年度 培训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三、资助标准
每项培训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20万元,该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可以申报最多2个项目。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三)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 培训,或以线上形式组织开展面向深圳市企事业单位或相关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 培训,培训的主题应为国内外 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相关内容,符合深圳市 主管部门发布的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要求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四)培训已完成的,完成时间应在上年度1月1日之后;培训项目在实施中或策划中的,申请人需具备组织 培训活动的专业人员团队、相关工作能力及活动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培训计划;
(五)培训属于非盈利性质,免费向深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公众提供。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培训师资的相关材料
提交培训师资名单(系统模板)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老师专业资格职称及所获荣誉的佐证材料(如有)、被聘为市级以上 专家库成员的佐证材料(聘书、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专家库名单截图等)、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并代理过 诉讼的佐证材料(相关资格证扫描件、个人简历等)、具有丰富 从业经验的佐证材料(个人简历等)。
(三)培训总结及相关材料
培训已完成的,需提交培训活动总结(含培训目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效果等)、相关材料(公开的培训通知、符合培训课时和人数要求的签到表、培训讲师签字的培训工作总结、讲师劳务费支出凭证、培训现场照片等),培训未完成的无需提交此项;
(四)培训方案及相关材料
培训在实施中或策划中的,需提供工作方案、课程设置方案以及具有组织 培训活动的专业人员团队、相关工作能力及活动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培训已完成的无需提交此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主题、授课内容、背景意义、培训目的、培训形式、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预计参训人次、拟邀请的授课老师名单、授课老师荣誉与职称、预期效果(含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
2.人员团队信息及相关材料
承接培训项目的团队工作人员名单(系统模板,需注明项目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人员能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职称情况(如有)、 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等。
3.经费测算明细表
需列明经费测算明细。
(五)其他相关材料
1.承诺培训属于非盈利性质,免费向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公众提供的承诺函;
2.过往项目经验(如有):过往主/承办过国家、省、市 培训项目的,需上传相关培训清单(系统模板)及相关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等。
以上第(一)至第(五)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人需进入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home)。该平台已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信息进行对接,申请人可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密码进行登录,在搜索栏搜索本项目名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第六条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会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和重复资助情况——集体研究决策——公示(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事后项目无此环节)——财政资金预算申请——项目验收(事后项目无此环节)——审计(事后项目审计环节在预算申请前进行)——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为正常经营状态,并通过上述申报平台自行申报。申请人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深圳市 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3.申请人提交资助或奖励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资助专项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按通知要求办理。
附表
2024年度 专项资金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
序号 培训主题 培训需求内容 任务来源、依据
1 “20+8”高价值 培育培训 主要对象:“20+8”重点产业集群各企业 相关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面向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企业,就高价值专利的挖掘、培育、申请前评估、授权后价值评估以及非正常专利规避等进行讲解;
2.面向8大未来产业集群企业,就高价值专利的挖掘、培育、申请前评估、授权后价值评估以及非正常专利规避等进行讲解;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2 海外专利审查业务解析与海外专利布局策略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专利申请预审业务解析与企业专利挖掘与撰写;
2.海外专利审查业务介绍;
3.海外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跨境交易实务与美国专利风险防范;
4.专利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落实《 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对于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 服务机构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机构涉外服务能力。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工作要求,通过培训提升服务机构服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的能力,实现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
3 商标业务指导和海外布局培训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国内外商标申请规则指导;2.海外商标布局实务培训与案例分析;3.海外商标侵权处理指导;4.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实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 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责任分工一览表的通知
4 国际标准ISO56005《创新管理- 管理指南》培训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ISO56005发展历程、基本介绍及标准结构;
2. 战略与业务战略、创新战略的三位一体;
3.创新过程中的 综合管理策略以及相应的 工具。 《国家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8号)
5 数据 业务培训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数据 概念讲解;
2.数据 实际应用场景与案例分析;
3.数据 登记培训。 按照《国家 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数据 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3〕999号)要求,建立健全数据 登记管理体系,提高登记数量、质量,加强数据 保护和运用。
6 军民融合申请与运用培训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国防专利申请培训;2.军民双方专利转化运用培训。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 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7 软件正版化培训 主要对象:相关单位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围绕软件正版化类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等软件正版化检查内容开展培训。 1.《关于对深圳、江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和医疗行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 年广东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8 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各 服务机构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面向我市 服务业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专利撰写、 鉴定评估、法律咨询、运用转化、信息处理等主要服务内容,开展专业培训与实务讲解,着力提升我市 服务业服务水平;
2. 服务业行业规范、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规避等。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9 深圳市 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我市 公共服务网点节点及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 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面向深圳市及各区已有的 网点节点及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 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培训:
1.《国家 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深圳市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第一版)》《深圳市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等政策解读;
2.聚焦深圳 公共服务共性问题,邀请国家级优秀公共服务网点进行经验分享;
3.介绍、推广深圳市 公共服务平台、专题数据库等服务资源。 1.《 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2.《 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
3.国家 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4.《深圳市 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
10 粤港澳青年 人才交流课堂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 部门中层以上领导,或拥有五年以上 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学者及实务工作者。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邀请粤港澳三地讲师,围绕三地最新 制度规则、 发展现状、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布局、 跨境交易与转化运用、商标品牌的打造与保护、粤港澳 合作交流机制等问题进行讲解与交流。 《深圳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方案》
11 政策法规及有关制度解析 主要对象: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相关部门从业人员,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 宏观政策解读,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 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 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圳市 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规划纲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 相关内容,粤港澳大湾区 规则衔接,以及最新出台的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解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解读与宣贯;
3.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制度解析。 国家 局关于开展年度 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广东省地级以上市 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
12 保护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1.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产业商(协)会或其他机构 相关部门从业人员;2.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保护相关部门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解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广东省 保护条例》、《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版权条例》、《电子商务平台 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跨境电子商务 保护指南》、国家 局《企业 保护指南》、《展会 保护指引》等最新出台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2.企业完善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各类 保护制度体系、加强 保护以及相关案例解析等;
3.企业开展 合规经营,建立 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提升 确权维权意识等;
4.讲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
5.讲解新领域、新业态 特点及相应有效的预警、保护措施等相关知识;
6.讲解如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有效提升 保护效能。 《关于强化 保护的实施方案》;国家 局关于开展年度 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广东省地级以上市 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广东省 局转发国家 局关于印发<展会 保护指引>的通知》
13 河套、前海地区深港 制度差异及实务规则讲解 主要对象:1.河套、前海地区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2.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产业商(协)会或其他机构 相关部门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结合河套及前海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及 出海情况,讲解河套及前海地区发展规划及 相关制度、深港 制度差异及实务规则、河套地区 出海风险防控建议等。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14 保护工作站能力提升及 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提升培训 主要对象:1.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2. 保护工作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保护相关部门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解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深圳市地方标准《 保护工作站评价规范》及工作站联盟章程;
2.讲解工作站成立流程、工作站服务实务、工作站年度评价等方面内容;
3.讲解创新主体如何选择纠纷调解、仲裁等多种手段化解 纠纷,工作站如何开展纠纷多元化解等相关内容。
4.讲解 纠纷快速处理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 《关于强化 保护的实施方案》、《深圳市 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
15 专家、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志愿者业务培训 主要对象:深圳市 专家库专家、 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 志愿者。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解读《深圳市 专家库管理办法》,讲解专家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等;
2.解读《深圳市 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讲解相关工作规则、技术鉴定的现场流程、注意事项等;
3.解读《关于加强深圳市 志愿者队伍管理意见的通知》,讲解志愿者服务内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 《深圳市 专家库管理办法》、《深圳市 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深圳市 志愿者队伍管理意见的通知》
16 海外 保护机制建设和维权培训 主要对象:1.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2.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保护相关部门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邀请国外 律师、国内有丰富海外 维权经验的学者或实务工作者,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我市企业 海外维权机制,指导企业建立海外 纠纷应对机制、加强海外 保护指引及相关案例解析等。 《关于强化 保护的实施方案》等
17 商业秘密保护理论宣贯及案例讲解 主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 部门中层以上领导,或拥有五年以上 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学者及实务工作者。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的宣贯;
2.商业秘密侵权的判断标准及纠纷处理技巧;
3.商业秘密保护盲点及误区;
4.如何建立商业秘密分级保护管理体系;
5.典型案例剖析。 《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18 领域资助奖励政策宣讲 主要对象:1.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 工作人员、研发人员、 服务机构人员、 资助申请人;
2.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科研人员或 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围绕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 领域专项资金政策要求、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2.对国家、省、市三级专利奖以及国家 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推荐渠道、流程、注意事项进行宣讲;
3.世界 组织(WIPO)全球奖活动介绍,包括奖项背景、申请途径、评奖规则、近几年中国企业获奖情况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等。
19 企业 管理人才培育 主要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等相关企业 负责人。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分类讲解企业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各类 保护管理布局方面知识。包括但不限于 海外战略布局、 运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ISO56005 创新管理国际标准、专利产品备案、专利许可转让、 质押融资、专业人才培养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若干措施的通知
20 版权产业 实务指导 主要对象:版权产业 工作人员。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围绕我市珠宝产业、时尚产业等版权产业 发展现状,提供商标、专利、版权等方面的申请、运营、维权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黄金珠宝商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的通知第五项“任务分工”第(五)点“强化 保护”
21 专利导航专场培训 主要对象:“20+8”重点产业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产业专利导航培训: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提供企业专利导航指南及实务案例讲解及专利信息检索能力提升培训;
2.区域专利导航培训:指导我市企业开展区域专利导航,重点对于出海美、日、欧的专利产品,提供专利导航指导。 宝安区授权专利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而最具技术创新含量的发明专利比重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专利结构不合理。通过专利导航系列专场培训,发挥专利导航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推进创新主体专利布局,提高市场竞争力,挖掘产业创新潜力,推动专利导航协同产业创新发展。
22 地理标志产品及规范化市场培育专题培训 主要对象:1.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2.全市各专业市场经营管理主体相关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解读;
2.地理标志产品培育;
3.地理标志产品申报;
4.解读《 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讲解申报培育流程;指导市场经营管理主体建立健全 保护工作机制,提高 保护管理能力。 《广东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国家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23 转化运用专题培训 主要对象:1.大鹏新区有关科研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等研究人员);
2.其他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相关人员、企业 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主要形式:线下培训为主,必要时可开展线上培训。
主要内容:
1.高校 转化实务及案例分析(需邀请高校代表进行经验分享);
2.科研机构 转化实务及案例分析(需邀请科研机构代表进行经验分享);
3.专利授权后的价值评估;
4.介绍、推广我市主要 转化运用服务平台;
5. 金融政策讲解及企业 融资辅导。 《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注:1.申请人可在2024年度 专项资金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外,申报其他 相关培训项目,在申报系统中选择“自选主题”即可;
2.申请人若选择2024年度 专项资金课程培训重点主题清单内的培训,培训已完成的,培训内容应涵盖所选主题的主要培训内容。项目未完成的,应按照所选主题要求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培训对象设置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尽可能包含理论讲解、实务指导及案例分析。培训内容涉及境外 制度及实务培训的,应尽可能在讲师团队中安排具有国际 实务工作经验或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并代理过 诉讼的律师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