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内容
2024年度 意识提升项目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三、资助标准
每年评选不超过12项,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二)项目主题应为深圳市 工作及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公益广告制作及推送、重大政策宣传解读、热点问题或者主题活动深入报道等;符合深圳市 主管部门发布的意识提升年度重点主题清单要求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三)项目已完成的,完成时间应在上年度1月1日之后;项目在实施中或策划中的,申请人需具备组织宣传活动的专业人员团队、相关工作能力及活动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项目计划。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项目已完成的,需提交相关工作总结材料
1.项目总结
(1)活动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题、目的、意义、方式、活动简介、时间地点、活动受众及活动辐射范围、人员团队名单、项目成果与完成情况等。
(2)宣传成效。需包含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需列明具体宣传作品数量,如原创报道总字数或篇数、视频/动画作品总时长及期数、线下活动场次及每场活动人数、屏幕或广告牌投放的园区数量等,并提供社会效益、传播效果的有关说明。
2.相关佐证材料
提交能体现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活动照片、视频、现场签到表(线上活动需提供链接及网页截图)、活动通知、新闻稿(请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在其自有媒体/自媒体平台上或者有合作关系的媒体/自媒体平台上发布深圳 相关文字、视频、平面投放等宣传内容的(限原创宣传作品,不含转载作品),需提交发布内容清单(系统模板)及佐证材料(链接、截图、图片、报纸杂志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等,在合作平台上发布的,需提交合同、委托协议等证明合作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
4.经费使用明细
需列明项目经费使用明细。
(三)项目未完成的,需提交具备组织意识提升活动的专业人员团队、相关工作能力及活动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和活动计划
1.活动方案
(1)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题、目的、意义、方式、活动简介、时间地点、活动受众及预计辐射范围、人员团队情况、进度安排、预期效果等;
(2)绩效目标:需包含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需列明具体宣传作品数量,如原创报道总字数或篇数、视频/动画作品总时长及期数、线下活动场次及每场活动人数、屏幕或广告牌投放的园区数量等,并提供社会效益、传播效果的有关说明。
2.人员团队及相关材料
提交项目团队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或学位证书、拥有 领域意识提升项目同类业绩经验的佐证材料等。
3.经费测算明细表
需列明经费测算明细。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在其自有媒体/自媒体平台上或者有合作关系的媒体/自媒体平台上发布深圳 相关文字、视频、平面投放等宣传内容的(限原创宣传作品,不含转载作品),需提交发布内容清单(系统模板)及佐证材料(链接、截图、图片、报刊杂志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等,在合作平台上发布的,需提交合同、委托协议等证明合作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1.过往项目经验(如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主/承办过国家、省、市 意识提升项目的,需上传相关活动清单(系统模板)及对应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等;
2.其他能体现相关工作能力的材料(如有):
(1)获奖情况: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申请单位或申请单位承接、制作的宣传项目获得国家、省、市(不限本省本市)新闻奖项或其他宣传类奖项的(相关奖项应由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评定发布,或由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委托、批准有关单位进行评定和发布),需提供获奖情况清单(系统模板)及相关佐证材料;
(2)资质情况:属于市级以上官方媒体的,需提供报纸出版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属于门户网站的,需提供2023年度日均IP访问量统计数据或有关截图;属于微博、抖音、公众号等自媒体的,需提供截至申报日平台粉丝数量截图;属于线下活动策划类项目的,需提供相关宣传活动或屏幕、广告牌投放至少进入我市5个重点产业园区的承诺函(活动已完成的,需提供线下宣传活动或屏幕、广告牌投放至少进入5个我市重点产业园区的佐证材料)。申请人与上述媒体存在合作关系,可依托其媒体平台为本项目进行宣传的,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3)资源渠道:可联动中央、省、市(限本省本市)或珠三角城市或港澳地区主流媒体平台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合作协议等。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人需进入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home)。该平台已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信息进行对接,申请人可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密码进行登录,在搜索栏搜索本项目名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第六条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会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和重复资助情况——集体研究决策——公示(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事后项目无此环节)——财政资金预算申请——项目验收(事后项目无此环节)——审计(事后项目审计环节在预算申请前进行)——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为正常经营状态,并通过上述申报平台自行申报。申请人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深圳市 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3.申请人提交资助或奖励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资助专项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按通知要求办理。
附表1
2024年度深圳市 专项资金意识提升资助项目重点方向清单
序号 资助主题 资助内容 拟资助金额/万元
1 视频类综合宣传 围绕深圳 大事件及“20+8”产业 高质量发展,策划并实施视频类新闻报道和专题报道,讲好深圳 故事。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 深圳 特色栏目建设 依托 领域权威杂志或报刊,打造深圳 特色栏目,针对我市 热点、焦点事件开展宣传报道,扩大深圳 工作的影响力。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3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宣传 围绕“20+8”重点产业集群 工作和成果,组织开展采访,以图文形式进行深度报道,建设网络专栏归集,形成深圳 高质量新闻报道系列。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4 专利转化运用专题宣传 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发布专利转化运用政策解读文章和视频,增强公众对专利转化重要性的认识;收集整理在专利转化运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和专业会议进行分享,激励更多创新主体参与专利转化;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社交媒体推广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5 推进深港 创新高地建设专题宣传 以访谈、直播间、会客厅等形式邀请深港企业、高校院所、 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运营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共商深港 合作交流,介绍深港 最近政策、工作动向,开展深港 合作宣传,提升公众对深港 创新发展的关注度。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6 公益宣传片制作发布 围绕提升 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制作发布 公益宣传片,提升公众 意识,展现深圳 成果及亮点工作。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7 强企建设专题宣传 聚焦 强企建设,开展“20+8”产业集群国家 优势示范企业的专题采访,宣传企业 发展优势,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服务机构等与企业开展面对面沟通,为企业 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思路和解决方案。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8 青少年 意识提升专题活动策划 以新颖活泼的形式打造青少年 意识提升品牌栏目,组织开展青少年 实践活动,拓展青少年“线上+线下” 活动空间。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9 产业园区 公共服务宣传推广 选取我市“20+8”产业园区,策划并开展 进园区主题活动,宣传 政策和公共服务,组织资源对接园区 需求,推进 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进园区。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10 全链条服务专题宣传 一是策划制作一批原创 公共服务短视频,宣传 政策及全链条业务;二是完善 展示平台,为深圳优秀品牌企业提供线下展示舞台。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讲好深圳 全链条服务故事,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11 粤港澳大湾区 保护专题宣传视频制作发布 围绕大湾区 保护资讯、重点工作及创新主体 保护相关需求,策划并制作系列宣传短片,运用新媒体开展推广传播和良性互动,普及 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资讯,讲好湾区 保护故事。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
12 保护新闻宣传 围绕深圳国家 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聚焦 全链条保护,策划拍摄系列纪实类报道,并在电视栏目播出,集中展示我市 保护的改革创新举措、行动和成效,营造尊重 、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