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深府〔2009〕237号)、《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38号)和《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号)的有关规定,经部门受理审核及市政府审定,现将2016年第三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互联网产业类)和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互联网产业类)项目资助计划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zjmxxw.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6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第三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互联网产业类)项目资助计划公示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