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2023年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若干措施》,鼓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壮大发展,现拟开展《2023年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若干措施》软件和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支持强度跟方式:
2023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软件和互联网业:对年营业收入增量500万元以上的软件信息服务业和互联网企业,给予全年营业收入增量1%、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发放资金,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增量未达到5000万元的软件信息服务业和互联网企业,全年增速较上半年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下半年较去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增量0.5%、最高300万奖励;相关数据以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备注:根据《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资助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2.2023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
3.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量5000万元以上;或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量未达到5000万元且全年增速较上半年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
4.企业应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2023年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若干措施》软件和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一2024年6月18日(15个工作日)
四、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6037122。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