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和《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10号)的有关规定,经留学人员企业申请,各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事局)初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组织实地考察和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委共同研究决定,拟向王春宝等55位留学人员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现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拟资助人选对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69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对反映人及其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经调查,申请人不符合资助情况属实的,取消拟资助人选的资助资格。
附件:2016年度(第十七批)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拟资助人选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