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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的公示(2014年度第一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和市政府令229号《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规定,我区于2014年7月16日至8月19日完成了2014年度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第一批次的受理工作。经核查,我区5467位人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及网址
        公示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http://www.szns.gov.cn/publish/zfj/index.html)。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申请人为南山辖区注册的小微型以上企业、区属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的非在编人员(含民办机构)人才;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新引进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人才年龄以2014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补贴发放时间
        本次租房补贴发放,申请续发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6月。新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6月,人才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人才证书取得时间晚于2014年1月的,起算时间为上述材料最后的时间。
        四、投诉监督
        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内容和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核实,我局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特别提示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于公示期间到南山区住房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
        附件:《南山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公示名单》(2014年第一批)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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