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和《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深宝人才发[2016]1号)的要求,现就2018年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拟立项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区人才工作网、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日期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监督评估科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8月28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院士工作站名称 | 拟资助金额(万元) |
1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 | 50 |
2 | 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 | 50 |
3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