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行规〔2011〕9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深圳市第三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经过我局审核,452个资助项目核准经费总额为744.356万元。现公布该批专利申请资助周转金拨款名单(详见附件1),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个人请于每周二和周三下午2:00-5:00到深圳国家
局专利代办处资助业务窗口办理领款手续。因每月20日后财务结算,当月不再办理领款手续。
二、申请单位须提供开户行证明(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专利申请资助经费”。
三、申请个人须提供个人账户证明(详见附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审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开户行证明和收款收据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以便正常拨付。
五、办理不同批次的资助申请,须分别提交收款收据及开户行证明。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1楼大厅。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深圳市第三批专利申请资助拨款名单
2.开户行证明模板
3.个人账户证明模板
深圳市
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