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文化产业贷款贴息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文化产业贷款贴息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基本信息,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三、文化产业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已经获得在深圳市设立的银行或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贷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购买贵金属原材料贷款及贵金属租赁产生的利息(租赁费)不予资助。
(三)贷款合同于2021-2022年签订,并按约定履行,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重大或恶意违约行为。相关贷款未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市级其他部门获得贴息资助。
(四)单个企业在贴息有效区间内(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已支付利息总额不低于5万元。
(五)珠宝首饰制造、销售和印刷复制类企业申报本资助应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2022年营收达到1亿元以上。
四、文化产业贷款贴息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一)贷款方式
1、非纯信用贷款。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笔贷款合同的贴息,同一授信合同下3个月内签订的贷款合同可视为同一笔贷款合同,即贷款金额及利息可累加。
2、纯信用贷款(指金融机构以无抵押、无质押、无第三方担保等纯信用的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类贷款)。申报单位最多可以申报3笔纯信用贷款贴息,不同银行发放的纯信用贷款可一并申报。
(二)资助范围
1、以上两种贷款方式,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报贴息,多报无效。
2、贷款本金和利息已结清的或未结清的,均可申报,但本资助仅对已支付的利息进行贴息。
3、贴息范围为有效区间内(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12期(不超过1年),贴息比例不超过已支付利息总额的50%,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4、同一笔贷款在市级、区级贴息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利息总额。
五、文化产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登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wczxzj.szwen.cn),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网上申报”栏目中的“贷款贴息”,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上载相关附件。
(二)书面材料提交
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纸质文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度(2020-2022)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首页盖公章,需有备案二维码)。
4、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近三年度(2020—2022年)纳税证明(盖公章)。
5、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6、每笔贷款的银行流水账明细表(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7、偿付利息的银行回单及发票。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整本侧面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4日18:00。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5月23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初审结果信息。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通过初审的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七、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申报和审核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现场考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九、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4年储备项目,2023年完成评审,预计2024年拨付资金。